食品包装设计实际上是食品的表面,暴露在公众的眼中。对于买家来说,食品包装是了解食品最直接的方式。以上是食物的一些基本信息,有助于他们直观地了解食物。对于制造商来说,食品包装设计是介绍其产品的最直接和有效的方式。然而,也有关于食品包装的规定。2006年发布的新的食品标签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实施。不符合该标准的食品将不允许上市。那么,这些标准与法规的内容是什么?
1.标签上的名称必须真实有效
新规定明确要求,标签中可以使用音译名称、陌生名称、新名称等,但行业或国家规定的有效名称必须在标签名称附近清楚标记,其中标记的商品属性必须真实、众所周知,并且不能误导客户。例如,你可以写下你经常喝的酸奶的名称,但必须在旁边明确标记为酸奶。
2.在国内市场流通的商品,外文字体应小于中文字体
在食品包装设计新规中,除商标注册外,其余均应为中文。如果中国有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,它们不能大于汉字。例如,如果进口食品的包装大于20平方厘米,标记的符号和汉字不能高于1.8厘米,标签中的汉字不能小于外文,并且必须有中文注释。毕竟,这是在中国市场,所以产品需要入乡随俗。
3.生产日期必须清晰规范
新规定中指出,此前许多食品的生产日期一般写为“见外包装”,因此生产日期必须标注在特定位置,而不仅仅是外包装。此外,还需要注意的是,生产日期是产品出厂检验的日期,不得写成其他日期。有些产品需要密封和冷藏。之后,检查需要几天时间。然而,产品的生产日期是检验后的日期,这是不合理的。有必要在食品加工后写上日期。
仍有许多新规定。例如,在包装设计中,不应使用表示功效的词语。如果是转基因食品,必须在外面清楚标记。如果食品中含有防腐剂,应清楚地写上每种防腐剂的名称等。这些都是消费者的重要信息,不能马虎。